新疆接连发布的限摩通告,体恤当地民情民意民生民忧了吗?

欧耶菌

前几天库车和库尔勒先后发布了限摩通告,讲的是:

为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遏制大排量摩托车夜晚行驶造成的噪声污染,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库车/库尔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全市主城区实施大排量摩托车限行措施。

排量在249cc(含249cc)以上的普通两轮摩托车,在每晚23时至次日凌晨8时,限行区域为库车市城区主要道路。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限行时间通行,构成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行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还单独强调了一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传送门:

库尔勒市关于大排量摩托车在城区道路实行限行管理的通告

当然,库车的限行通告不知为何已经被删除了。

网友评论:

这还是大美新疆吗?

鸟不拉屎地方也限摩?

库车交警此通告本身程序违法。

咱可以管,为什么非禁或限呢?

大于等于249,这帮人可真精啊。

规规矩矩骑个大排,结果成了背黑锅的。

库车禁摩250以上,23点到凌晨8点,没毛病。

23点至凌晨8点,正经人谁这个时候骑,眼睛不好的人更不建议骑摩托车。

靠禁不是良策!也损害了外地晚上去库车落脚的摩馿友,不应井蛙看天坏了新疆大环境!!!

炸街群体家里估计没有老人、没有上学的孩子、没有婴幼儿或孕产妇。总之,炸街群体生活中只满足自己,自己爽就好。这叫什么?挺像“巨婴”的。

欧耶菌:

库车和库尔勒都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两地先后以相同理由发布限摩政策,不得不让人揣测当地政府对于摩托车的态度,摩友们对这件事的评价也褒贬不一。只可惜,无论我们如何认为,该地划时段,划排量限摩已经成为定数,短期内无法改变。

看完公告,有人觉得很合理,有人觉得不合理,其实双方都对,只是出发点不同。前者考虑到了现实,考虑到了不骑摩托车的大多数人;后者则是为被连坐的朋友申冤,毕竟因为少数人炸街,就封禁大多数正常人夜间骑行的权利,这事在情理上同样说不通。

而且库车还有另一层身份,它是龟兹(qiu读一声ci读二声)古国,也是独库公路的终点/起点,此番限摩,可能会导致大家重新考虑独库公路的旅行计划。如果限摩政策正式实施,无疑会降低摩托车骑行探索的自由度,而新疆又是一个有丰富夜生活,甚至晚上10点才刚刚开始夜生活的地方,不排除限摩会削弱库车作为摩旅目的地的吸引力,从而影响到当地的旅游经济和文化传播。

但库车/库尔勒限摩也有自己的无奈。

打开抖音,搜索“库车+库尔勒”炸街,能看见许多和炸街相关的案例,生活在当地的居民对此也是怨声载道,有人问为什么不能一次扣12分,还有人问如何才能举报……从群众的评论中,也能发现百姓苦炸街久矣。

个人推测该地区禁摩的过程很可能是这样的。

首先是有人炸街——之后群众举报——交警由于警力不足/抓不到——无法杜绝炸街情况——为了给群众一个交代,顺带建设文明城市,杜绝噪音污染——交管大队才发布了限摩通告。

这套流程其实和重庆的南滨路禁摩有异曲同工之妙。今年年初,为了治理噪音污染,重庆市公安局南安分局和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通告,称南滨路将从从1月29日起,在每日22:00到次日06:00之间,禁止摩托车通行,当然,居住在南滨路沿线的摩友可以通过申请,获得正常通行的权利。

此时我们回头看,库车/库尔勒禁限摩和重庆南滨路禁限摩不仅原因和手法相似,细看之下新疆的禁限摩通告甚至更加体恤民情,毕竟它只限249cc及以上排量,时间也只是在晚上,比一刀切仁慈许多。

为了治理摩托车,我国目前共有4套常见的禁限摩管理套路。

第一类是划区域禁摩(俗称一刀切)。

一般是为了预防某些情况,提前进行禁摩,比如以环保、交通、噪音、甚至治安为依据。大一些的例子有北京、上海。小一些的例子有某些道路,比如杭州的华浪线、大鱼线、205省道(杨临线至市岭段)、和牵线,这些道路也实行全天24小时摩托车禁行管理。

第二类是划时间禁摩。

这种禁摩的深层缘由和第一类情况一样,也是为了某些宏大的目标牺牲摩托佬的权益,比一刀切好点,但也没好太多。比如常州市区的禁摩时间是早上 8:00到晚上18:30,基本上上下班不能骑,办事干活也不能骑,虽然叫限摩,但实际上和禁摩区别不大。

第三类是划排量禁摩。

这种禁摩更多是为了避免出现交通事故、噪音污染等等,比一刀切好很多。比如江浙沪摩友跑山常去的四明山,2020年,宁波余姚交警就发布公告,决定自4月1日起对S213山区段限制大排量摩托车通行,排量>300cc即视为大排量。

第四类则是库车/库尔勒这种。

既分时间,也分排量,禁限摩目的也很纯粹,就是为了避免特定时间段的噪音污染。

第一类和第二类就不说了,这是摩友们最讨厌的类型,第三类和第四类虽有不妥,但和前者相比,已经好了很多,因为禁摩是无能的,是不愿想任何办法解决问题,所以直接一禁了之;限摩则是在现有基础上寻求变革,只是碍于客观原因,无法做到尽善尽美,我们今天聊的就属于后者。

只是从摩友的角度出发,我更希望看到库车/库尔勒发布的通告中能多提两句话。

1、给禁限摩加一个时限。

现有通告并未提及本次禁限摩的起止时间,也就是说它可以是一个月,也可以是10年,如果只是为了防止噪音污染,配上一个截止时间或其他某些前提条件,我相信这则通告会更有说服力,至少对摩友来说,大家能更清晰的看到交管局在准备解决噪音问题,而不是只看到禁限摩的消极面。

2、未来能学习一些更先进的管理经验。

同样是为了防止噪音污染,青岛的做法可以说值得全国学习,面对炸街、改排气、大排量肆意轰油门等行为,青岛的做法是,在部分城市道路全天禁止噪音超85分贝的车辆通行,摩托车和汽车一视同仁。

噪音不止摩托车有,汽车也有;炸街不一定非得改装排气管,部分原厂车也能炸街,只要拉高转速就行。用分贝来取代禁摩的好处在于,这是一种更公平、更科学的管理方式,它不仅针对摩托车,也包括其他所有可能制造噪音的车辆,这样可以体现出政府对噪音问题的全面治理决心,而不是简单地针对某一特定群体,这种做法不仅能体现社会的公平精神,也能让摩托车驾驶员更服气,至少不会再认为自己受到了区别对待。

最后,我们引用句伟人的一段话作为结尾吧——

“一切会有变化。腐朽的大的力量要让位给新生的小的力量,力量小的要变成大的,因为大多数人要求变。”

因此,开明的青岛只是少数,想要改变现状,就得多骑车,多买车。只有当更多人选择摩托车作为他们的出行方式时,摩托车的声音才能被更多人听见;当摩托车成为主流出行方式后,政策制定者才不得不考虑大家的需求。否则……无论大家如何呻吟,那也是屁用不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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